规章制度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一稿双审”制度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9日 浏览: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报办刊规范,提升用稿质量,不断增强学报的学术影响力,特制定本规定。

一、在本刊发表的稿件均需实施双向匿名“一稿双审”制,送请与研究主题相关的研究领域中的两位专家审核。两位专家原则上须由校内校外结合组成或都由校外专家组成。

二、在责任编辑初审基础上,通过专家双审的稿件,可以提交定稿会讨论。

三、稿件评审中,对评审结果存在争议的,即一审通过一审不通过,责任编辑可根据对作者影响力的判断和对稿件质量的判断进行第三次送审,并将送审结果提交定稿会集体讨论。稿件评审中,双审结果不通过的稿件,原则上不刊用;

四、对于特约知名专家学者的稿件,在送审基础上,由责任编辑与主编协商处理用稿事宜,并在定稿会议上充分阐明稿件意义和预期反响。

五、稿件涉及重大政治原则或意识形态问题的,在通过“一稿双审”制的基础上,由主编在与责任编辑充分交换意见后把关,特殊情况下可召集专题会议研究。

六、逐步建立动态的高水平评审专家库,遴选严谨认真、高水平的专家作为本刊的审稿专家。

本规定经2021122日学报编辑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执行。